在上文《公司股權架構剖析(一)(2019年8月6日)》提及上市公司的股權架構大體上分成五個情況:
- 全資擁有子公司,即是上市公司100%持有的下屬公司
- 非全資擁有子公司,泛指上市公司持有多於50%,但少於100%股權的下屬公司
- 合營公司,大體會簡化說成持股50%的公司
- 聯營公司,大體會簡化說成持股約20%至49%的公司
- 5股權投資,指持股少於20%的公司
而在上文則討論了第1、2、4和5四個情況,今天就討論第第三個情況。
第三個情況較為複雜,在會計制度的層面看,上市公司持有50%不一定就是合營公司,而持有少於50%,也可以是合營公司,重點是控制權。小薯說兩個情況,大家可能會較易明白。